鱼台县:抓源头 提质效 压责任 奋力谱写信访工作法治化新篇章
鱼台县围绕抓源头、提质效、压责任三项任务协同发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深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立足防患未然,抓实矛盾源头治理
做好矛盾隐患排查。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一方面坚持定期分析住建、水务、农业、公安等信访量较多部门的信访数据,精准识别潜在的信访风险;另一方面坚持集中排查、日常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建立清单台账,明确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化解措施,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访前。2025年以来,共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10余次,排查重点信访事项78起,推动信访事项妥善解决。
扎实开展形势研判。实行“日周月”信访形势研判机制,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每天下午5点,县信访局各业务科室汇总分析当天信访形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每周五下午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议,县综治中心入驻部门及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会商研判当前信访形势,联动化解突出问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全县信访形势等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安排部署,实现矛盾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一方面,依托县综治中心,将信访接待窗口与县综治中心各部门窗口深度融合,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机制。对群众诉求实行“一站式受理、分类流转、联合调处”,让群众反映问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另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在县、镇街、村(社区)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培育12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引入“党员+人民调解”的模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同时积极吸纳律师、仲裁院、劳动稽查大队等专业群体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化解、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2025年,全县调解矛盾纠纷2500余件次,成功率在93%以上。
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事项办理质效
狠抓程序规范。依照《信访工作法治化实务手册》《解决“四应四不”问题政策包》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登记、精准交办、指导分类、意见审核、复查纠错、信息互通、质效检查、督查督办、考核追责、业务培训等10项重点工作,规范制定受理办理流程图,厘清信访受理办理全流程工作节点及标准。同时,县信访联席办定期开展信访事项办理集中评查,重点围绕信访案件是否精准分类、规范办理等环节展开,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促使责任单位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精准分办受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制定《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将信访事项细分为司法诉讼、劳动仲裁、党员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履职等类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准转送至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办理,明确各类事项的处理途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信访事项精准分流。针对以简单信访程序代替其他法定途径办理的信访事项,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导入相应途径。通过提前考量受理办理环节,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方式拿出框架意见,对责任单位精准指导,既能有效避免部门推诿扯皮,还能防止问题反复
注重实质化解。一方面,严控增量,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根本,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即接即办、首办负责、限期清零”的要求,推动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同时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公开接访下访制度,做到“首接负责、有访接访、无访约访”,实现攻坚克难。另一方面,消化存量,抓好重复访治理工作。对每一件重复访成立专班,还原事件来龙去脉,深刻剖析形成的原因;强化督导督办,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加强属地、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全力以赴化解突出矛盾,减少重复访发生。
坚持多措并举,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函报联动,推动案结事了。对重点信访事项坚持用好重点督办函、风险提醒函、复盘核查函,使“三函”协同发力,贯穿信访件转、交、督全流程各环节。另外针对“急难愁盼”、复杂疑难事项第一时间撰写呈阅件或信访专报,呈报给县级领导,既为县级领导研判案情、作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又充分运用县级领导力量调动资源,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2025年以来,发出重点督办函22件,风险提醒函44件,复盘核查后提出追究责任建议4起;呈报呈阅件13件,信访专报4期。解决复杂疑难案件17件,“三函”+“一件一报”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处理和责任落实。
督导问效,打通工作堵点。建立信访事项督导机制,针对各镇街、部门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各环节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不定期督导。督导前,梳理出共性问题、个性问题、重点疑难问题,带着问题下沉基层;督导中,坚持问题导向,既查工作落实,又推动重点疑难问题化解;督导后,根据信访事项化解的难易程度以及事态紧急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持续跟踪落实,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信纪衔接,破解问责难点。一方面,用好督着办、聚焦办、问着办“三办”机制。建立信访事项依法办理工作台账,对应办未办、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由县级领导包案督办,直到化解完毕;对督办后办理缓慢或办理效果不好的单位,由县信访局会同融媒体中心进行聚焦办理;经聚焦办理后,仍办理质效差、群众不满意的责任单位,移交县纪委监委,由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信访事项办理不好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对相应负责人追责问责。另一方面,县信访局根据县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措施》要求,厘清涉群众切身利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问题线索移送要求,定期梳理反映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