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1:46

本报告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23号,邮政编码:272000;电子邮箱:gljjys@ji.shandong.cn;电话:0537—2936920)。

一、总体情况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服务为民、改革创新、精准高效原则,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群众企业获得感、认同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经统计,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 26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6条,财务信息(三公经费)6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146条,网络问政29条,通过新媒体微信“济宁公路”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44条,增进了与公众的交流,促进了公路领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督导中心所属各单位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是建立了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制度。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做好公路领域事项的政策发布和解读。二是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利用政务微信发布行业动态,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三是严格落实网民来信管理。对网络问政收到的来信来访等内容,及时分发,主动处理,压缩时限,事后回访,做到回馈满意、管理有效,切实发挥畅通民意、沟通群众的作用,将“群众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实际行动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严格压实各级责任,坚持高标准、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2024年度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共举办培训班2期,组织公路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66人开展了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需进一步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扩大依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需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移动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加强政民互动,回应民众网上诉求的主动性不足。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扩大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托平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中心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中心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和市政协提案0件。

3.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省厅对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对照《济宁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中心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明确中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通畅,责任到人。

2024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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