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29号,联系电话:0537-29618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抓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相关警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组织各单位及时收集、整理、上传市公安局重要工作、重要警务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防范、警方提示等方面的信息,经过审核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各类报刊网站和公安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先后发稿13600余篇(条),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7场、警营开放活动2场。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布各类解读材料。继续加强济宁“微警务”全天候服务应用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上线服务事项151项,截止目前,共办理相关公开业务183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件45件,其中网络接收44件,邮政寄件1件,少于2023年办理数量(69件),多于2022年办理数量(14件)。主要内容为申请公开小区保安员信息、交警支队处理机动车违章信息等,市公安局均进行了及时规范办理和回复。办理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制度、流程、机制建设上持续推动和促进,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清理工作,实现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持续优化升级,做好运维更新,塑造济宁公安网上公开的新模式新动能新优势,确保安全有序运行。二是对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账号,强化信息审查,及时发布信息,努力做大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三是对服务群众的重点警种公安窗口,设置了各种形式的智能自助一体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栏、标示牌,及时公开业务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由指挥中心牵头,认真抓好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积极参与,责任到人,及时完成各项公开任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机关内勤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下半年,印发了《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29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62725 | ||
行政强制 | 346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185.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综上所述,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内对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力度还不够均衡,个别单位、个别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敷衍应对现象;三是工作效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还留有死角,存在透明度不高、渠道不畅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内,市公安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年度政务公开任务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发了《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警种部门需要落实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并跟踪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力量靠上工作,及时收集、梳理、审核、发布相关的警务信息,截止12月底,各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任务均得到圆满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破解民生关切、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党委会、重点工作周例会经常调度推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专题调度研究、亲自督办落实,聚焦“办、督、改”关键环节,创新督办机制,全面提质增效,以高标准办理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实现新提升。2024年,市公安局共承办市级建议5件(含协办3件),政协提案28件,其中主办(含分办)26件、协办2件。全部实现了办结率、走访率、见面率、满意率“四个100%”的目标。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按照“精准警务”的部署要求,以提升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强本固基,持续擦亮“阳光警务”公开品牌,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维护稳定社会秩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传播格局,积极打造警务信息公开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先后开通“济宁公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账号,累计发布“济宁市公安局证明事项通用清单”“济宁公安:智慧公安为平安建设升级加码”等大量警务信息。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了强大发布合力,攥指成拳,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阵容,发布警务信息,改善警民关系,传播公安工作正能量,树立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警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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