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4:13:49

本报告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j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省运会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7-231906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19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5条,政策解读13,部门会议5;扎实做好政策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及时公开征集公告、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情况;设置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依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公示;对涉及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任务公开承诺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等进行逐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依规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充分保证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的基础上,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机制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发布计划,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订并严格落实加强喊人规范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及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制度,严肃信息发布审查,凡是对外发布信息均要三审三校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防范泄密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优化信息平台建设。门户网站页面设有机构职能工作要闻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政策法规等主要栏目,同时,网站首页设置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网站一键即转及时卫生健康领域重要信息,充分展示卫生健康发展的成就和亮点。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到3668532次,微信号订阅人数达184745人,收到留言99条,全部答复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责任主体,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更新程序;及时更新发布《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较往年,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形式不够多样。信息发布形式多以文字内容为主,图片和视频类信息较少,发挥新媒体作用、创新政务公开等方面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发布主动意识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不及时情况时有出现。

下一步,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进一步制订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同志履行一岗双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体系,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等渠道普遍性公开。立足各科室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落实、见成效积极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各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卫生健康委共承担人大建议32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9件,分办8件;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21件,分办13件,协办4件,已于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吸收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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