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9-14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省局拟于近期对申请山东省农机驾驶培训准教证(以下简称准教证)的教学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请准教证的人员应当符合《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提报如下材料:

  (一)《山东省农机驾驶培训准教证申请表》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1份;

  (四)申请教练员证者需提供拖拉机驾驶证、拖拉机驾驶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出具的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证明原件1份;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申请表中粘贴照片)。

  二、考核内容

  (一)理论知识

  1、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操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常用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主要组成结构和功用,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操作规程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

  (二)驾驶操作技能

  农业部第42号令中方向盘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科目二规定内容。即:

  1、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

  2、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三)参考资料

  《新编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材》,农业部第41号令、第42号令。

  三、考核形式

  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和驾驶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驾驶操作考核采用单机进行。所用机型为大中型拖拉机。理论教员只参加理论知识考试。教练员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驾驶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驾驶操作考核。

  四、考核要求及合格标准

  (一)理论考试

  1、理论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试题量为100题,每题1分。其中,《新编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材》第五章考试题库中内容不低于80%。

  2、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理论教员理论知识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教练员理论知识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二)驾驶操作考核

  1、科目二驾驶操作要求

  (1)从起点倒车入乙库停正,然后两进两退移位到甲库停正,前进穿过乙库至路上,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点。

  (2)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3)车辆起步要平稳,中途不能停车和熄火;

  (4)车辆进、退途中,不能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或者单边制动器;

  (5)每次起步或停车后,车辆都不能溜动。停车后也不能原地转动方向;

  (6)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

  2、考试时间为15分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机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2次以上;

  (6)发动机熄火;

  (7)原地打方向;

  (8)使用半联动离合器或者单边制动器;

  (9)违反考场纪律。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应注意做好辖区内申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将《申请农机驾驶培训准教证人员汇总表》,连同个人提交材料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电子邮箱:sdnjpx@163.com

(二)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